涉企糾紛實質化解,公平正義更快抵達
司法鑒定“懇談前置”顯成效
宿松融媒訊 9月1日一大早,一對父子急匆匆地來到涼亭法庭,手上拿著一袋紙幣放在立案大廳辦公桌上,“法官,我來付錢給原告”,眼前說話的這位中年人便是被告王某。“法官,我倆都是鄉下人,也搞不來,你幫我們叫對方不要申請司法鑒定,事情我們承認,也愿意賠償”,王某的老父親站在一旁附和道……
緣起
這是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,原告某農業公司是一家農產品生產企業,被告王某是轄區村民。2025年3月份,王某上山祭祀時不慎引發山火,致使原告在承包土地上種植的油茶樹受損,原告起訴至法院并申請司法鑒定。案件承辦人前往轄區派出所核實事發當天的接處警情況及查閱卷宗,原被告雙方對案件事實并無爭議,僅賠償金額未談妥。
算賬
面對原告企業提出的鑒定申請,經承辦人團隊分析,本案事實清楚,證據充分,適用法律明確,可以在鑒定程序啟動之前安排雙方進行懇談。承辦人圍繞鑒定本身算出兩筆賬。一是經濟賬,若啟動鑒定,相關鑒定費用雖最終可向被告主張,但需原告先行墊付;若在不鑒定的情況下,雙方能就賠償數額協商一致,鑒定費用便不會產生,被告表示愿意當場履行,原告企業也將及時獲取資金。二是時間賬,啟動鑒定需要經歷質證、選定機構、開展鑒定并出具報告等步驟之后,才能開庭審理案件,處理時間變長,原告企業需多次參加訴訟活動,不利于盡快彌補其損失。
化解
經過承辦人組織多輪懇談,原告企業撤回鑒定申請,雙方最終采用承辦人提出的方案:原告作為農產品生產企業,由其計算具體損失,結合受損苗木目前的恢復情況,酌情對上述損失予以折減,被告于調解協議簽訂當天向原告企業支付賠償款,于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。
據悉,今年以來,涼亭法庭通過司法鑒定“懇談前置”方式,成功化解多起矛盾糾紛,既能有效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,又能以懇談促調止爭、促判服眾、促行惠民。下一步,涼亭法庭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充分發揮基層法庭“橋頭堡”作用,持續踐行“司法為民”宗旨,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。(通訊員 朱旗)
責任編輯:姚翠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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