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松法院:“活封活扣”紓困境 “善意執行”促雙贏
宿松融媒訊 近日,隨著最后一筆執行款到賬,某實業公司與某建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順利執行完畢。在該案執行中,宿松法院執行法官靈活運用“活封活扣”措施,在確保執行力度不減的同時,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,這是該院踐行“善意文明執行”理念、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生動實踐。
實業公司與建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,經宿松縣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,建材公司應支付實業公司貨款及逾期利息。因建材公司未能履行,實業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在案件進行執行階段后,執行法官經調查發現,建材公司具備正常經營能力和持續發展潛力,只是短時期面臨資金周轉困難,如若“機械地”采取查封、扣押等強制措施,不僅會影響到企業正常運轉,也可能使實業公司面臨債權實現周期長、成本高等問題。
鑒于此,執行法官沒有簡單的“一封了之”,而是深入貫徹了“善意文明執行”理念,在經過周密調查和風險評估后,決定采取“活封活扣”的創新方式推進執行,即對被執行人的生產設備、庫存產品等財產進行動態查封,允許其在法院監督下繼續使用已查封財產進行生產經營,但對其銷售回款、經營收入進行嚴格控制。最終,在執行法官耐心協調及嚴格監督下,建材公司得以持續經營,逐步回籠資金,并分期向實業公司支付拖欠的貨款。最終,該案全部執行到位,案件順利結案。
近年來,宿松法院持續、深入地將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要求融入審判執行工作,通過精準適用“活封活扣”等審判執行措施,在保障申請執行人權益的同時,有效激發了企業的發展活力,實現了案件辦理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。(通訊員 方濤)
責任編輯:姚翠蘭


您的位置: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