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松法院:微信轉錯賬,對方拒不返還,如何維權?
微信作為日常聊天交易工具,你的微信中是否有同名好友?是否有轉錯賬的經歷?
案情回顧
某日,原告小明向房東轉賬繳納租金,因被告小雨與房東同名,小明未核對身份信息,誤將該筆款項轉入被告小雨賬戶。小明通過微信消息、電話等方式聯系小雨要求返還錢款,小雨不予理會,拒絕返還錢款。而后,小明訴至宿松法院,請求法院判決小雨返還不當得利款27000元。
該案事實清楚,具備良好的調解基礎,法官在征得雙方同意后,采取調解方式處理本案。在調解過程中,認真聽取雙方訴求與意見,并對小雨耐心釋法說理:小雨取得錢款沒有法律依據,該錢款轉移基于原告小明的錯誤操作,而非真實意思表示,小雨獲得錢款的行為屬于不當得利,小明有權請求小雨返還錢款。最終雙方達成共識,小雨十日內返還不當得利款27000元,糾紛得以化解。
法官提醒:
如果您也遇到同樣情況,請做好以下幾點,維護您的合法權益:
1.轉賬前三思而后行。轉賬前務必核對收款人頭像、昵稱、微信號,以確認對方信息。
2.遇事不慌,固定證據。一旦發生轉錯情況,截圖保存轉賬記錄、對方微信主頁、截圖保存要求退款信息。
3.積極溝通。嘗試與對方友好溝通,若溝通無效,應果斷采取法律途徑解決。
4.法律維權。若溝通無效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不當得利返還之訴。(1)確定管轄法院:通常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(2)確定被告:起訴需要有明確的被告,包括被告真實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住址等信息。如果通過“電子回單”只能獲得部分姓名,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,由律師持調查令前往騰訊公司調取收款方的實名認證信息。(3)提交起訴狀及證據:起訴狀中明確訴訟請求,并陳述事實與理由,附上所有證據。
總結:微信轉錯賬,對方拒不返還的行為,在法律上構成不當得利。受損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得利人返還款項。
相關法律條文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第九百八十五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,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;
(二)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;
(三)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。(通訊員 曹慶黨 汪芬)
責任編輯:姚翠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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