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松法院又1條立法建議被吸收采納
宿松融媒訊 近日,宿松法院法官助理張玉玲針對《安徽省新業態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規定》立法草案提出的1條立法建議被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吸收采納。這是繼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》法律草案征求意見階段提出的建議獲采納后,宿松法院第二次有立法建議被成功采用。11月4日,縣人大常委會專門致信表示感謝。

在該草案征求意見階段,宿松法院積極組織動員全院干警結合工作實際提出意見建議,并及時匯總上報。張玉玲同志立足審判實踐,聚焦新業態勞動者就業歧視等痛點,提出的“增加‘不得對殘疾人士、女性進行就業歧視’等內容”的立法建議被吸收采納,相關內容在頒布的《安徽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規定》第13條中予以體現,為我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權益保護貢獻了“宿法智慧”。

近年來,宿松法院積極推進隊伍專業化建設,高度重視審判研究工作,組建了以資深法官為“領頭羊”,年輕干警為“生力軍”的審判研究骨干隊伍,打造書香型法院,培養研究型法官,為法治社會建設注入堅實“宿法力量”。(通訊員 吳晶京)
責任編輯:姚翠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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